近日,湖北省應急管理廳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提高企業重大事故隱患自查整改質量,實現危化品和煙花爆竹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目標。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隱患常態化排查機制。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要樹立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意識,根據有關法規,結合企業實際建立重大事故隱患常態化排查機制。要實時開展“自下而上”式排查,基層一線員工要進行動態、實時排查隱患,對及時發現并上報重大事故隱患的員工,鼓勵企業給予獎勵。
在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溯源整改要求方面,通知要求,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重大事故隱患,企業要找出管理制度及落實方面存在的原因,舉一反三,確保同類隱患不再出現。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隱患,企業要立行立改,對于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要按照“五落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形成重大事故隱患溯源整改報告。監管部門交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溯源整改報告經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向屬地監管部門提出驗收銷號申請。被應急管理部責令停產整改的企業,由省應急管理廳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復產;被省應急管理廳責令停產整改的,由企業所在地市級應急管理部門組織驗收并報省應急管理廳同意后方可復產。驗收不合格及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業要向交辦部門作出書面說明,有關整改任務繼續掛賬,直至銷號。
通知強調,要嚴格執法檢查。應急管理部門要將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情況作為執法檢查和專家指導服務的重點內容,做到逢檢必查。對企業自查出的重大隱患,已落實整改措施的,監管部門在執法時不予處罰。對企業未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監管部門必須依法采取處置措施,絕不能以檢查代替執法,以整改代替處罰,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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