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外貿司
【發布文號】商務部公告2023年第49號
【發文日期】2023年11月09日
為保護資源和環境,加強稀有金屬出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我部制定了《2024—2025年度鎢、銻、白銀出口國營貿易企業申報條件及申報程序》,現予公布。
商務部
2023年11月9日
節選銻:
2024—2025年度銻出口國營貿易企業申報條件及申報程序
銻出口國營貿易企業申報條件
(一)生產企業。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
3.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等有關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4.已獲得出口資格的企業,2020—2022年每年均有銻出口實績(2020年以后獲得出口國營貿易資格的企業,自獲得資格年份至2022年每年均有銻出口實績);新申報企業近三年年均出口供貨不低于7000噸(精銻)或5000噸(氧化銻)。出口實績以海關統計為準,出口供貨實績以經行業組織復核的數據為準。
凡企業所產產品為科技部、商務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發布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或科技部發布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所列產品,或經科技部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可視產品具體情況適當降低標準。5.獲得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6.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安全生產、環保、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二)流通企業。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2020—2022年每年均有銻出口實績(以海關統計為準)。
3.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4.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
5.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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